文化与传播学院2019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 |
发布日期:2019-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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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事 项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1 |
3月4日-5月31日 |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做毕业鉴定等 |
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做毕业鉴定工作 |
学办 |
辅导员 |
2 |
3月4日-6月17日 |
毕业生毕业教育 |
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优秀毕业生宣传、文明离校教育、就业教育、安全教育等 |
团总支、学办 |
辅导员 |
3 |
5月18日前 |
编制上报就业方案 |
根据招生就业处的要求编制本院2019届全体毕业生就业方案(含所有就业类型) |
学办 |
辅导员 |
4 |
5月6日-5月27日 |
党员组织发展工作 |
5月25日召开党员发展大会。安排入党谈话并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
学生党支部 |
党支部书记 |
5 |
5月13日-6月14日 |
团组织关系转出 |
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
团总支 |
团总支书记 |
6 |
5月22日-24日 |
毕业生春季学期重修课程考试及补考 |
按教务处安排通知参加考试的毕业生5月20日前返校。 |
学办 |
辅导员 |
7 |
5月23日 |
毕业生返校 |
通知毕业生返校 |
学办 |
辅导员 |
8 |
5月30日 |
广告学专业毕业设计展 |
9:00在图书馆,广告学专业毕业生导师和毕业生参加 |
教研室 |
教研室主任 |
9 |
5月30日 |
毕业论文答辩 |
各专业按实际情况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
教研室 |
教研室主任 |
10 |
5月31日前 |
毕业生费用清理 |
按教务处、财务处通知,毕业生书费核对结算、学费清缴 |
学办 |
辅导员 |
11 |
6月5日-7日 |
贷款毕业生签订还贷手续;学费代偿申请 |
配合学生处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贷手续,进行诚信教育;中西部基层就业学生提交学费代偿材料。 |
学办 |
辅导员 |
12 |
6月10日前 |
毕业资格审查 |
通知学生毕业生资格最终审查和学位资格最终审查结果,并做好相应思想工作 |
学办 |
辅导员 |
13 |
6月11日-14日 |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
教务处于6月4日前将离校手续清单发至学院。学院确认学生信息、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6月12日、13日党委组织部在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要求:学生党员档案由本人领取。 |
学办 |
辅导员 |
14 |
6月12日 |
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研就业经验交流会 |
上午8:30在小剧场,汉语言文学专业2016、2017级有意愿的同学参加。 |
汉语言教研室 |
教研室主任 |
15 |
6月12日 |
广告学专业考研就业经验交流会 |
上午10:00在小剧场,广告学专业2016、2017级有意愿的同学参加。 |
广告教研室 |
教研室主任 |
16 |
6月12日 |
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
下午16:30征集毕业生对学校和学院教学及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参加 |
学办 |
学办主任 |
17 |
6月12日 |
欢送毕业生活动 |
19:30组织毕业生在小剧场参加欢送毕业生活动 |
学办 |
辅导员 |
18 |
6月12日-16日 |
公寓验收 |
配合后勤管理处验收毕业生公寓 |
学办 |
辅导员 |
19 |
6月13日前 |
毕业生档案归档 |
6月11日之前,整理归档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生奖惩、团员组织关系等学籍材料 |
团总支、学办 |
辅导员 |
20 |
6月13日 |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通知毕业生代表8:30在报告厅参加毕业典礼。毕业典礼后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
学办 |
辅导员 |
21 |
6月14日 |
欢送毕业生文艺汇演 |
通知学生参加19:30在体育馆参加欢送毕业生晚会 |
学办 |
辅导员 |
22 |
6月14日之前 |
办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
配合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工作处做好办理各种证件的相应工作,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户籍迁移地址信息表 |
学办 |
辅导员 |
23 |
6月14日 |
各班收齐离校手续清单,交教务处 |
学生离校手续办理齐全后,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将手续交教务处,统一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
学办 |
辅导员 |
23 |
6月14日-16日 |
一卡通退费 |
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办理退费,一卡通卡片不回收,6月30日开始,全部毕业生一卡通销户。 |
学办 |
辅导员 |
24 |
6月14日-16日 |
毕业生托运行李 |
通知学生可以按后勤安排进行行李托运 |
学办 |
辅导员 |
25 |
6月16日 |
发放毕业证、报到证等,毕业生离校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并做好签字登记工作 |
学办 |
辅导员 |
26 |
6月25日前 |
邮寄毕业生档案 |
邮寄毕业生档案。自带档案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辅导员核实,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办理。 |
学办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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