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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系党员干部联系宿舍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13-03-13 字号:[ ]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工作实施办法》,结合人文社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成立“人文社科系党员干部联系宿舍工作小组”,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党员联系宿舍的安排、监督、评价工作。

三、人文社科系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具有联系学生宿舍的义务,符合条件的教工每年联系1-2间宿舍,每名学生党员联系1间宿舍。

四、每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公布党员干部联系宿舍名单,并组织党员干部和所联系宿舍学生见面会。

五、党员干部联系宿舍过程中,要做到:

(一)党员干部深入学生宿舍,密切联系学生,真正了解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二)熟悉所联系宿舍每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并能对在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心理上存在困难的学生进行指导。

(三)至少每两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一次,及时向相关部门、党员干部联系宿舍工作小组、班级辅导员等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

(四)负责检查和督促所联系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做好联系宿舍情况记录,及时上交所在党支部,每两周由党支部汇总上交给工作小组。

六、每学期末由工作小组和所联系宿舍学生对党员干部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参加学院优秀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文社科系党总支部

                                                  2013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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