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系学生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联系我系实际情况,按照《人文社科系学风建设规划》的要求,特制定人文社科系考勤制度。
一、考勤范围
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学习秩序的必要措施,通过考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培养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学习习惯。教师要按时上课,对学生进行考勤,对课堂纪律进行管理和约束。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一)人员范围
全系师生均在考勤范围内,教师考勤主要是配合教务处对教师的考勤来进行,主要采取领导和同行听课的方式进行。
(二)内容范围
包括对早操、上课、晚自习的考勤,包括运动会等重要集体活动的考勤。
二、考勤方式
(一)日常检查方式
1.课堂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情况登记在教学工作手册中,考勤次数不得少于教务处有关考勤次数的规定。
2.早操与晚自习的考勤由系团总支和学生会负责,并对考勤情况进行记录,每周汇总。
(二)自查方式
全系各班纺级需采取自查方式对上课、早操与晚自习进行考勤,将具体情况填写在班级日志中,每周汇总到系学生会。
(三)抽查方式
1.系学生会对全系各班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填写考勤抽查记录表。
2.系领导进入课堂听课时需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考查,并填写在防灾科技学院听课记录表中。
3.系内教师进入课堂听课时对各班出勤情况进行考查,并填写在防灾科技学院听课记录表中。
三、考勤统计
各班自查的考勤每周五由各班学习委员将班级日志交至学生会相关负责人处,由学习部进行统计,包括早晚自习考勤和课堂考勤。
系团总支和学生会对各班早操与晚自习的日常考勤和各班课堂出勤情况的抽查情况每周五由考勤部门的负责人汇总交至学生会相关负责人处,由学习部进行统计。
学生会学习部对早操、上课与晚自习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周一上班前报到系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与教师听课记录的考勤每两周将情况汇总到系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四、请假
各项请假如无特殊情况均需提前一天,并说明请假理由。早、晚自习如需请假,请提前将请假条交与辅导员签名同意,并在点名人员进行点名时出示证明。日常上课如需请假请提前将请假条交与辅导员签名同意,或在上课时请任课教师签名同意方可生效,并在考勤时进行出示。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以及超过假期为续假者,均视为旷课。
五、处理办法
旷课严格按照防灾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系依据学生累计考勤情况适时对学生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和书面通报,并及时向家长通报。
人文社科系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